
SAY HI~
可以这样认为,社保有社会属性,是劳动者的基本保障,仲裁和法院并未设置期限,而劳动监察条例中规定的2年,也不适用社保追溯期限。但是,深圳地区有明确的规定追溯期为2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第四十条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社保机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超过两年的,市社保机构不予受理。